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东北地区规模最大、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,是始建于1955年、复建于1979年的我市第一家律师机构。现拥有1700平方米自主产权的办公楼。我所复建20多年来,共办理各类案件4万余件,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40多亿元,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我所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二次、三等功三次。被长春市政府授予“文明单位”称号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扶残、助残先进集体(全国仅二家律师所),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所,全国部级文明律师所(均为全省唯一),被全国律协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所,2007年5月我所又被授予了“三A”信誉等级律师事务所。2006年省内首家通过ISO9001: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并被省司法厅批为常春律师集团,同时加入了国内律师一流联盟体“八方联盟”,为总部设到首都北京、实施品牌战略、加速与国际接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 常春律师事务所坚持“诚信、勤奋、务实”的原则,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、专家型的服务水平、团队型的合作模式,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,志在成为专业法律服务的领先者。